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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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 02:50 证券时报 | |||||||||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大洋B
股票代码:200057 报告人:佛山市远东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普澜二路37号B706 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普澜二路37号B706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4年五月十九日 特别提示 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报告人所持有、控制的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报告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本次受让中也没有一致行动人的行为。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 报告人介绍 一、报告人基本情况 1、名称:佛山市远东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佛山市禅城区普澜二路37号B706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6012004129 5、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对商业、制造业、房地产业、服务业进行投资: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8、经营期限:长期投资 9、股东构成情况:报告人股东为两人,分别是梁伟源(占其股本总额的40%)、岑淑仪(占其股本总额的60%)。 二、报告人的董事情况:执行董事是梁伟源。 三、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报告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章 报告人持股变动情况 2004年5月19日,报告人与江西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信托公司)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由报告人购买江南信托公司所持有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43,023,256股(占21.73%),转让价格分别为:7,800,000元,报告人应在协议签订后十天向江南信托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的10%作为定金,三个月内再向其支付股权转让款的10%作为定金,在股权转让协议成立后六个月内向向其支付转让价款的70%,剩余的10%转让款在股权过户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双方同时约定该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是报告人向江南信托公司付清20%定金后方生效。 本次股权转让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三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报告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ST大洋B挂牌交易的股份的行为。 第四章 备查文件 1、报告人的营业执照 2、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梁伟源 佛山市远东投资有限公司 二OO四年六月十日 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大洋B 股票代码:200057 报告人:江西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南昌市象山北路208号 通信地址:江西南昌市象山北路208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4年5月19日 特别提示 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报告人所持有、控制的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报告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 报告人介绍 一、报告人基本情况 1、名称:江西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江西南昌市象山北路208号 3、注册资本:21205.29万元 4、营业执照注册号: 3600001126593(0-1) 5、机构代码:15826593-0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7、经营范围:信托存款、贷款和信托投资、委托存款和委托投资、自有资金的贷款与投资、有价证券业务、代理业务等。 8、经营期限:无 9、税务登记证号码:360101158265930(国税) 360102158265930(地税) 10、主要股东构成情况: 股东单位股份 比例(%) 1、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 2100万 9.9 2、深圳中航物业公司 2100万 9.9 3、江西共青垦殖场 2000万 9.4 4、深圳深南电路公司 1300万 6.1 5、深圳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11万 5.2 6、江西桑海企业集团 1100万 5.2 7、江西云山企业集团 800万 3.8 8、江西井冈山企业集团800万 3.8 9、江西省电力工业局 670万 3.2 10、江西省财政投资管理公司500万 2.4 二、报告人的董事情况:董事会9人,分别为:吴光权、隋涌、蔺焕盛、陶国飞、江小勇、李晓刚、陈林芳、姚江涛、楼建强。 三、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报告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四、本公司没有拖欠上市公司债务,上市公司也没有为本公司提供任何担保。本公司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它情况。 第二章 报告人持股变动情况 2004年5月19日,报告人与佛山市远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公司)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将报告人的所持有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43023256股(占21.73%)转让给佛山公司,转让价格分别为:7,800,000元,佛山公司应在协议签订后十天向报告人支付股权转让款的10%作为定金,在三个月内再向报告人支付股权转让款的10%作为定金,在股权转让协议成立后六个月内向报告人支付转让价款的70%,剩余的10%转让款在股权过户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双方同时约定该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是佛山公司向报告人付清20%定金后方生效。 本次股权转让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三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报告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ST大洋B挂牌交易的股份的行为。 第四章 备查文件 1、报告人的营业执照。 2、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 吴光权 江西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