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冶特钢(000708)有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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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 02:50 证券时报 | |||||||||
经查,2004年2月至4月期间,媒体不断出现有关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冶特钢”)被中信泰富收购的信息,且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股价涨幅较大,日成交量明显增加。公司对相关传闻采取消极态度,没有及时向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相关传闻的真实性,未能准确回复本所的问询,未能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澄清相关事实,导致公司股票临时停牌两次共四个交易日,对市场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大冶特钢董事长朱宪国未能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对上述事实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严重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2.2.2和4.2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规则》12.2条的规定,本所决定对大冶特钢董事长朱宪国予以公开谴责。 本所重申: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应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证券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4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