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ST皇台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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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 02:50 证券时报 | |||||||||
经查,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台酒业”)2003年亏损达1.16亿元,每股亏损达0.75元,且公司股票因最近两年连续亏损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但公司未能在本所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发布业绩预亏公告,而是直至2004年4月13日才发布2003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亏公告披露时间严重滞后,实际亏损金额大,对市场造成了恶劣影响。皇台酒业严重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4.1、7.4.1条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公司董事张景发、屈平原、狄多润、张冰峰、孙天锐、王军、刘建利、史船、徐卫宇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严重违反了《上市规则》2.2.2和4.2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规则》12.1和12.2条的规定,本所决定对皇台酒业及其董事张景发、屈平原、狄多润、张冰峰、孙天锐、王军、刘建利、史船、徐卫宇予以公开谴责。 本所重申: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应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证券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4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