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创置业(600791)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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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 10:4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04年6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同意我公司与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采用信托贷款的方式融资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全部资金用于开发建设中关村科技园电子城科技园商务中心;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年贷款利率为6%,自实际借款日起按日计息,具体支付方式为:2004年7月5日之前付清全部利息,本金须于2005年5月25日之前付清。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与信托贷款相关的一切事宜。 上述《信托贷款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在建工程抵押:同意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科创业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位于中关村西区天创科技大厦的建筑面积20041.68平方米及其相应土地抵押给新华信托,为我公司的不超过壹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抵押期限自《信托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本息及其一切相关费用全部还清之日止。 截至2003年底我公司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51.7%,贷款后预计增加至57.7%,公司财务结构合理。上述贷款可以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使公司能够更好的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21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