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力促商品市场体系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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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 10:31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国际金融报记者 李梅影 实习生 郑莉莉 发自北京 6月22日,中国商务部在北京组织召开全国市场体系建设会议,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在会议上阐述了建设中国商品市场体系的九项要求。近日,商务部发布了《全国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纲要》,这是多年来首次发布有关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全面指导性文件。
黄海指出,商务部在全国市场体系建设中主要负责的是商品市场,对建设好商品市场体系提出了九项要求。 一是要创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整合立法工作,立法将按照国家通行的规则特别是WTO的规则进行制定,重视市场的开放性和统一性,严禁搞地方保护,以免在以后的工作中发生贸易争端;二是要认真清理地方进行地方封锁的行为;三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商品市场建设;四是要抓紧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范工作,这是今年的重要工作之一;五是要加快国内贸易市场化的建设;六是要提高商业领域对外开放的水平;七是要加强农资市场的建设;八要抓好汽车市场整顿和汽车流通;九是要加强特殊行业的规章管理,这些行业包括租赁业、拍卖业、典当业、旧货业以及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和质量检查。 黄海介绍,目前中国正在加强内贸方面法律体系建设工作,有多部内贸法律法规正在起草和申报过程中。商务部成立以来,在研究如何建立商品市场法律框架的同时,积极推动《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的出台。 目前正在起草的法律法规包括:《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条例》、《农产品流通管理条例》、《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租赁业、拍卖业、典当业管理办法》等。 据悉,与《对外贸易法》、《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等一整套外贸法律法规相比,中国内贸立法滞后,导致了市场交易不规范,某些领域市场秩序混乱的状况。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6月23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