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有待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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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 02:14 证券时报 | |||||||||
经济学家许小年指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有待提高 本报讯(见习记者朱家俊)著名经济学家许小年日前在“民营企业与资本市场国际论坛”上指出,由于当前我国产权制度对产权的保护还很薄弱,导致了民营企业的投资不足。民营企业的产权保护有待提高,对此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许小年指出,现在存在的问题是民营企业投资不足,而国有经济过度投资。2001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民营企业占我国GDP总量的比重达到47.5%,而国有经济占GDP的比重为37.9%;在解决就业方面,民营企业解决了62.7%的人口就业,而国有经济解决了39.1%的人口就业;但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国有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所占比例为47.3%,民营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所占比例仅达38.5%。相对于民企所占的GDP总量和雇佣的人口比例,固定资产投资明显不足。他指出,民营企业投资不足的原因,除民企主要集中于非资本密集型行业和融资渠道不畅外,主要就是民营企业的产权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他还说,产权保护薄弱还导致民营企业普遍创新不足,缺乏做大做强的动力。他提出,要用发展和改革的眼光来看待民营资本的积累,对于所谓的“原罪”可考虑既往不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