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水泥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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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 02:14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发出表决票10张,收回表决票9张,均为赞成票。表决结果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杨有陆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公司独立董事姜锡明、方向明发表了同意杨有陆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冉斌致函本公司,其已成为为本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不再具备任职资格,因此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对冉斌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