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避税要做税务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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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 02:14 证券时报 | |||||||||
国税总局要求关联交易避税要做税务调整 本报北京电(记者于扬)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反避税工作。根据该通知,今后对结案企业还将实施三年的跟踪管理,对于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转让定价避税问题的企业,要进行税务调整。
反避税管理是税收征管的重要内容和税源监控的重要手段,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规范操作,不断完善反避税工作机制。 一是提高避税嫌疑户选案质量。重点审查长期亏损、微利却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企业和跳跃性赢利企业。 二是深入开展转让定价调查。准确定性关联交易,审查关联交易定价是否真实、合理,了解企业职能、行业背景等因素,积极寻找可比企业信息,为选择适当的调整方法、确定合理的调整方案提供依据。 三是合理确定转让定价调整。各地要根据企业所承担的职能和风险、关联交易的类型和性质、受控交易与非受控交易的差异,选用合适的转让定价调整方法,合理确定调整方案。 四是强化跟踪管理,对结案企业实施三年的跟踪管理,跟踪监控企业投资、经营状况、关联交易、纳税申报额等指标及其变化情况。通过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分析,评价企业的经营成果,对于仍存在转让定价避税问题的企业,在跟踪期内做税务调整,以巩固反避税成果。 五是积极开展预约定价谈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