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股份(600469)二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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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 06:2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4年6月18日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的补充合同>的议案》。 河南省地税局豫地税发[2003]191号文规定,从2003年7月1日起,提高焦作市国有土地使用税标准。公司租赁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四宗土地,被列为一级收税范围,年土地使用税由0.4元/平方米调至4元/平方米,增幅为3.6元/平方米。
目前,公司租赁集团公司四宗土地总面积为372,317.75平方米。其中229,768.75平方米年租赁费为1.66元/平方米,9217平方米年租赁费为1.86元/平方米,133,332平方米年租赁费为1.88元/平方米。按照上述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提高土地租赁费标准。考虑到集团公司需上交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将年租金统一提高到4.22元/平方米,并从2003年7月1日起追溯执行。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4年6月18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