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000663)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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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 06:2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2004年6月17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南门支行签定《保证合同》,为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南门支行申请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期限由2004年6月17日至2005年6月15日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截止2004年6月2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2157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85,000,000元;法定代表人:王晶;公司的经营范围:高科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及相关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汽车(不含小轿车)经营。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2003年12月31日,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59345.61万元,负债总额87774.41万元(其中:短期借款71577.91万元,长期借款7000万元),净资产71571.20万元,该公司2003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465.48万元。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02年8月审定,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01年度资信等级为AA级,有效期至2003年6月30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为2004年6月17日至2005年6月15日,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长期发展的资金需要,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与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的相互贷款担保行为。通过对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信状况进行充分了解后,公司董事会认为: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具备偿还该笔债务的能力,同时本次担保属于相互贷款担保中,不会对公司产生较高的贷款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到目前为止,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2157万元,无逾期担保情况,占公司2003年末净资产的126.08%,已经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此,公司将依照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整改方案对公司对外担保进行逐步缩减。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21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