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二(000728)董事会重大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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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 02:55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获悉,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化集团)因涉及诉讼案件、被司法冻结的本公司17,121万股股权于2004年6月15日予以解冻。
2001年8月,因涉及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与北化集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一中院)冻结其持有本公司7,420万股股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高院)冻结其持有本公司9,701万股股权。 经北京东方石化公司、北化集团、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共同协商,上述合同纠纷一案现已解决。经当事人向市高院、市一中院申请,2004年6月1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助市高院、市一中院对北化集团持有本公司的17,121万股股权予以解冻。 北化集团共持有本公司24,121万股国家股股权,本次解冻17,121万股股权后,尚有7,000万股股权仍被司法冻结,北京东方石化公司、北化集团将与当事方就此进行协商解决,本公司将根据情况的进展及时作出相应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