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集团(000632)出售所持福州市商业银行股份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 02:55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出售所持有的福州市商业银行1500万股股份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协议生效时间 本公司将所持有的福州市商业银行1500万股股份出售予福建银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泽投资”),单价为每股2.133元,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3200万元。 本公司与银泽投资于2004年6月16日就此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此项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银泽投资注册资本2480万元,法定代表人曾肖媺,注册地点为福州市东街33号武夷中心16层,主营业务为对工业、农业、教育、旅游业、社会公共事业、民政行业、网络系统、社区服务业的投资等。截止200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691万元,净资产为6561万元,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168万元。该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职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出售资产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此次出售的福州市商业银行1500万股股份资产帐面值为1500万元。福州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6年,总股本为29000万元,本公司所持股份占其总股本的5.17%。据该行提供的经审计的2002年年度报告,该行资产总额为675749.67万元,负债总额为638708.1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7041.52万元,主营收入为8787.92万元,净利润为1366.05万元。预计该行2003年度效益将好于2002年度。 四、本公司将获得的利益及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结束后,本公司将获得1700万元的毛利。此项交易为一次性交易,对本公司的未来经营不会带来重大或持续的影响。 五、交易金额、支付方式及风险评判 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3200万元,其中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1000万元(已收讫);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转让款1000万元;股权变更所需要的全部材料报送福州市商业银行及有关监管部门后,且经有关银行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转让款1200万元。 此项交易由于公司收款在前,股权交易过户在后,所以风险可以控制。同时,基于对银泽科技基本情况的判断,公司认为此项交易的回款风险较小。 六、资金用途 本公司此次出售股权所得资金将主要投资于房地产项目开发。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