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委托存档人员怎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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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 10:07 北京日报 | |||||||||
杜先生:我是本市一名个体工商户,档案存放在朝阳区职介中心,怎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答:个人委托存档人员是指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符合法定就业年龄,从事个体劳动或者自由职业,在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事部门开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保存档案的人员。存档人员在社
存档人员就医发生的下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一是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医疗费,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的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住院医疗费用;二是急诊抢救留观并入院治疗,住院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三是三种特殊病(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超出上述规定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费用均不能报销。 另外,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退休金的存档人员,只要累计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25年,女20年),就可以享受同用人单位退休人员一样的待遇。(邢岩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