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600115)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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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 06:0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的规定,并经董事叶毅干先生召集,于2004年6月18日在中国上海市虹桥路2270号上海万豪虹桥大酒店三楼三号会议厅召开。
公司董事叶毅干、曹建雄、万明武、钟雄、罗祝平和独立董事胡鸿高、乐巩南、吴百旺、周瑞金出席会议,董事李丰华因故未出席会议授权董事万明武代为投票,独立董事谢荣因故未出席会议授权独立董事周瑞金代为投票。 出席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公司监事杨新根、杨洁、财务总监罗伟德和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叶毅干先生主持,讨论和审议了以下议题: 1、选举公司董事长; 2、审议审核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3、审议投资审核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4、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5、审议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6、审议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7、审议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过讨论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选举叶毅干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2、决定由谢荣先生、胡鸿高先生和曹建雄先生组成第四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谢荣先生担任审核委员会主席。董事会认为谢荣先生符合公司上市地有关规则中“审核委员会财务专家”的资格要求。 3、决定由吴百旺先生、曹建雄先生和钟雄先生组成第四届董事会投资审核委员会,吴百旺先生担任投资审核委员会主席。 4、决定由周瑞金先生、胡鸿高先生和乐巩南先生组成第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周瑞金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 5、根据董事长叶毅干先生的提名,决定聘任李丰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6、根据总经理李丰华先生的提名,决定聘任万明武先生、吴玉林先生、吴九洪先生、杨旭先生、周礼国先生、张建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罗伟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7、根据董事长叶毅干先生的提名,决定聘任罗祝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八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