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有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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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 01:26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日前,中国保监会表示,对于持有今年5月1日前签订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单的投保人,如果希望按照新的人身赔偿标准获得保险保障,就需要与保险公司协商,增加保险费后依法变更保险合同。 此项新规是保监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出的。最高人民法院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施行后,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既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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