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不满降低典当费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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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 05:47 北京青年报 | |||||||||
商务部有望下月出台典当业新管理办法 本报讯一份正在由商务部起草的《典当行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近来引起了典当业界的密切关注。昨天京城典当业召开座谈会,对新办法展开激烈讨论,而新办法中关于“典当业将提高门槛,同时降低典当费率”的条款也成为焦点。
据了解,由于典当业的主管部门曾多次变化,典当业的管理办法也曾几改其稿,央行曾在1996年,原国家经贸委曾在2001年出台过相关的管理办法,在原国家经贸委职能转至商务部后,典当业也再次面临新规则。 在商务部的征求意见稿中,典当行注册资本规定最低为5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而设立分支机构的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少于2000万元。目前上述三项的准入门槛分别为3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另一项引起业内争议的条款是典当的费率,目前典当行业的质押典当月综合费率是不超过当金的4.5%,而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该项费率是3.6%,降了0.9个百分点。 “新管理办法整体上我们支持,毕竟适当的门槛可以维护典当行的质量,也能避免恶性竞争。但是如果典当业的费率过低,甚至跟银行的贷款利率差不多,那么典当行所承担的风险与收益将不成正比,影响到整个行业的生存。”一家典当行的老总这样表示。据他介绍,在德国、日本等国家都有典当行业,费率水平都要比银行贷款高出许多。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昨天也表示,新管理办法本来在本月出台,但是考虑到业内有多种意见,因此新办法可能会推迟到下月出台,在新法出台之前,不便发表更多评论。但是他坦言,政府部门也将尊重典当行业的意见。 据了解,仅北京目前已经有33家典当行,典当范围涉及金银首饰、汽车、房地产、股票等多个领域。 作者:王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