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 00:24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董事会接通知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嘉利恒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4,491,300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崇文支行,为金浩集团有限公司向该行的借款提供质押,质押期限一年,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北京嘉利恒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4,49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截止2004年6月16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已全部质押所持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