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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省经贸考察团赴海南为期五天的考察中,海南的基础建设项目吸引了不少广东企业的目光。海南将一手由政府包办的基础建设向社会资金敞开大门,正在为广东企业带来新的商机。海南基建欢迎广东业主
项目投资1.55亿元的海口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整体出让估算在8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儋州市那大城区自来水公司整体出让项目、总投资估算7133万元人民币的
那大城区污水处理工程……海南基建成为此次经贸考察中的一大亮点。与以往围绕基础建设施工进行的工程招标不同,海南官员频频呼吁:“欢迎广东企业来做这些基础设施的‘业主’。”
企业担当基础设施的“业主”,指的是在基础建设中采用BOT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方式。政府通过签订特许权协议,将由政府投资经营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授予通过招投标选中的企业来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特许权期限内,项目公司向用户收取费用,来抵偿投资和经营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政府则拥有对项目的监督权、调控权;特许期满,项目公司把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
以儋州市那大镇区的垃圾处理场(厂)项目为例。整个垃圾场(厂)总投资需8000万元,其中2003-2005年国家给予项目国债资金补助1200万元,不足部分由业主投资。海南官员表示,投资不分国有、民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投资者对垃圾场(厂)的经营权不超过30年,在这期间,政府将以垃圾处理费对投资企业进行补偿。“企业经营期间,垃圾处理场(厂)经营带来的经济效益,由投资业主享有,市政府不参与分成”。BOT模式带来政企双赢“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来运作基础设施可以为政府和企业带来双赢,”一位广东企业家表示。
对于以BOT的模式来运作基础设施,这在广东省内已经受到认同。就在去年10月,广州对22个公交站场改造采用BOT模式。2004年4月,在粤桂两省区经贸合作签字仪式上,广东汕头民营企业———联泰集团有限公司签约投资“广西贵港梧州高速公路项目”,总投资额高达104亿元。
广东企业家表示,之所以走出珠三角,一方面是因为省外投资成本相对较低;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省外竞争相对较小,广东企业更有优势。本报记者李青(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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