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卖早点可获8000元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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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 00:48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记者吴颖)今后,社区便利店增设早餐可以享受政府补助。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商务局了解到,根据新出台的“对增加早餐服务项目的社区便利店将给予资金支持”的政策,对在社区便利店增加早餐经营项目并达到规定标准的网点,每家给予8000元的资金补助,用于购置相关设施、设备。 记者获悉,市商务局近日印发了《对社区便利店增加早餐服务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的实
同时,市商务局、市卫生局联合印发通知,颁布社区便利店经营早点的卫生监督管理规范标准,要求便利店每天早餐营业供应时间要在早7时以前开始,早餐食品实行统一配送、进货,并实行包装销售。使用食品包装材料要符合卫生标准,外包装要标明出厂日期、保质日期、食品标准和食用方法等。经营品种需保持在冷饮、热饮、冷食、热食4大类10种以上。其中定型包装流食不低于3种,品种口味不低于3种。 《规范》还要求,在便利店中增加的经营早餐项目的占地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必须安装有上、下水设施。经营场所要设在相对独立的区域,有防尘、防蝇设施。早餐服务只对集中配送的早餐食品进行加热,禁止现场加工制作。早餐食品的经营者应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J0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