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状告康实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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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 10:36 京华时报 | |||||||||
作者: 成燕来源: 本报讯(记者成燕)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将多年的合作伙伴告上了公堂。北京城建昨天发布公告称,已经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康实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有关合约,并由康实公司支付该公司1848万元违约金。
据悉,北京城建的控股子公司———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康实公司合作开发东直门综合交通枢纽暨东华广场商务区项目,双方政府审批部门批准共同设立了北京东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并于2002年4月30日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 北京城建方面表示,根据有关合约规定,康实公司此时就应向东华公司支付项目补偿费用13.3亿元。但直至今年5月25日,东华公司仅收到首期付款7亿元。根据双方后来签订的原合约基础上的《补充协议》,康实公司还应支付东华公司代合作公司垫付的初步设计、勘探等一系列费用共计5438万元,以及一次性支付违约金2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