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秀红:鼓励台商在大陆投资的政策没有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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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 08:09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讯中国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16日在北京表示,祖国大陆对于鼓励台商在大陆投资的政策没有变,台商在大陆投资的合法权益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马秀红说,台商通过在大陆投资,在中国大陆经济迅速发展的进程中找到了他们新的发展空间。到现在为止,台商在大陆设立的投资企业已经达到6.2万家,台商在大陆的实际投资金额达378亿美元。
马秀红表示,祖国大陆对于鼓励台商在大陆投资的政策没有变,台商在大陆投资的合法权益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搞台独分裂行为的,不管他是谁,我们都是坚决反对的。 她说,这么多年吸收外资的实际情况证明,中国政府历来鼓励作为中国一部分的台湾同胞到大陆来投资,为此专门制定了鼓励台商在大陆投资和保护台商合法权益的有关法律,使台商在大陆的投资得到了迅速发展和非常好的回报。作者:王卫平 荣燕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4-6-17星 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