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二○○四年六月十五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参加表决董事9名,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经记名投票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变动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
1.陈华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彭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徐春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4.熊秋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公司独立董事吴革先生、高峰先生、李国平先生认为:公司此次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属于正常人事变动。关于陈华清先生、彭震先生、徐春江先生、熊秋辉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他们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管理水平及个人品质是能够胜任工作岗位和工作要求的。
附简历:
1.陈华清先生简历详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04年4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
彭震先生简历详见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02年3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
徐春江先生简历详见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02年3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上述公告也可查询 h t tp://w w w. s s e. c o m. c n。
2.熊秋辉先生,31岁,大专,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历任江西翔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评估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中心主任。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六月十五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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