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严控城镇房屋拆迁规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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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 01:45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下发通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依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制止和纠正城镇建设和房屋拆迁中存在的急功近利、盲目攀比的大拆大建行为。 通知还对拆迁矛盾和纠纷作了规定:凡拆迁矛盾和纠纷比较集中的地区,除保证能源、交通、水利、城市重大公共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以及重大社会发展项目、危房改造、经
通知说,当前,我国城市建设事业取得较快发展,但在城镇房屋拆迁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些地方政府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盲目扩大拆迁规模;有的城市拆迁补偿和安置措施不落实,人为降低补偿安置标准;有的甚至滥用行政权力,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这些现象不仅严重侵害城镇居民的合法权益,引发群众大量上访,影响社会稳定,也造成一些地区和行业过度投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决策,促进城镇建设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经国务院同意,就进一步加强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管理等有关问题做了十一条通知。(高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