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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玻A(000012)2003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7日 01:45 证券时报

南玻A(000012)2003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派息方案已获2004年4月23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3年度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76,975,4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社会公众股(A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和高管股扣税后实际可取得现金股息为每10股1.44元人民币;法人股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不扣税。B股股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03年4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基准汇率中间价(1港元=1.0612元人民币)折合港币兑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的A股股权登记日和B股最后交易日均为:2003年6月23日,除息日为:2003年6月24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3年6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A股已托管社会公众股股息将于2003年6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未托管社会公众股股息由投资者在办理确认托管后,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领取。

  2、B股股东股息于2003年6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划入其资金帐户。凡在2003年6月28日办理了“南玻B”转托管的本公司B股股东,其股息仍在原托管券商处领取。

  3、法人股和高管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请法人股股东向本公司寄送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章):

  ①股东证券帐户卡复印件;

  ②股东持股证明复印件;

  ③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④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银行资料(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及联系方式。

  五、本次派息后公司股份结构不变。

  六、咨询机构: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证券部

  地址:深圳市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邮编:518067)

  咨询电话:0755-26860679/26860675,传真:0755-26692755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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