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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三毛)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人民币5000万元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10000万元。
本次反担保方式:以公司等值资产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及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2004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30,320万元,其中:逾期担保金额1,980万元。
一、互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04年6月14日与上海三毛签署了《互为担保协议》,双方同意建立银行借款互相对等担保的关系,确认互保额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短期借款(总计互保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担保限额为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时点存续单笔或多笔的担保的总额,有效期为二年。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三毛注册地点: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474号,法定代表人:倪志华,经营范围:生产与销售毛条、毛纱、纺织品及服装,纺织技术的咨询,投资兴办企业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等。
截止2004年3月31日,上海三毛总资产121,208.65万元,净资产51,486.77万元,净利润88.06万元,资产负债率55%,资信等级评估2B级。上海三毛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互为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均以保证担保的方式为对方担保,并相互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为互保协议签署之日起二年内有效,担保额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短期借款(总计互保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6月14日召开了六届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本公司与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立银行借款互相对等担保关系的决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4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30,320万元,其中:逾期担保金额1,980万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互为担保协议;
3、反担保协议;
4、上海三毛营业执照复印件。特此公告
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六月十六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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