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每股送红股0.2股(含税),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2股,分现金红利
1.5元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8元(税金包括红股及红利的个人所得税)
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21日
除权(除息)日:2004年6月22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4年6月2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25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4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公告刊登在2004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3年末股份总数8559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含税),共计送红股17118600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12838950.00元,尚余可分配利润20333462.2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发放年度:2003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4年6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流通股个人股东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其中红股按每股面值1元,税率20%须缴0.04元/股,现金红利按20%的税率应缴税0.03元,总计缴税0.07元,因此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8元/股。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15元/股。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及除权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21日
2、除权除息日:2004年6月22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4年6月23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25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4年6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新增股本实施办法
1、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的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公司送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发起人国家股
发起人国有法人股30061800601236036074160
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发起人境外法人股
发起人自然人股
非发起人国家股
非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非发起人境内法人股14971200299424017965440
非发起人境外法人股
职工股
配售()
其它
非流通股份小计45033000900660054039600
普通股( A股)40560000811200048672000
特种股( B股)
流通股份小计40560000811200048672000
股份合计8559300017118600102711600
七、实施送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3年度每股收益0.2373元/股。
八、咨询办法:
咨询电话:0575-7222365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安平路42号
联系人:王坚
九、备查文件: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六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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