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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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 01:06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4年5月11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200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8,261,3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东中的个人股、投资基金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6月22日,除息日为2004年6月23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4年6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向社会公众股派送的股息将于2004年6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国家股、法人股及高管持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公众未托管的股息由投资者在办理托管后到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领取。 五、咨询方法 通讯地址:汕头市珠池路23号光明大厦B座8楼 联系人:黄曼华 袁克新 电话:0754—8857291 0754—8857382 传真:0754—8857382 六、备查文件 1、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四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