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双联联社于2003年9月28日与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划转协议》。上海双联联社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7,632,269股国有法人股股份,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44.48%,无偿转让给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于2003年12月对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报送的《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出具了无异议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4月批准了上述股份的划转
事宜。之后,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豁免全面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
本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披露,详见2003年9月30日、2003年12月20日及2004年4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
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豁免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全面收购要约义务。
根据规定,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将与上海双联联社办理上述股份的过户手续。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过户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6月15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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