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提案被否决或修改;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本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6月12日在青岛市江西路11号综合楼多功能厅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名,代表股份290007597股,占总股份493767810股的58.73%,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长于淑珉女士因出国公务而授权董事刘国栋主持会议。参会的其它人员有总经理王士磊、财务负责人孙玉华、监事刘振顺、董事会秘书盛强。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五项议案:
1、“续聘山东汇德会计事务所为本公司2004年度审计单位”的董事会提案:
赞成29000759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提案:
赞成28999261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反对14983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1%;弃权0股。
3、“受让海信集团技术中心数显所固定资产和 L C O S专有技术”的关联交易提案:
赞成7928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37%;反对0股;弃权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63%。本提案是涉及到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提案,关联单位???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89927810股)回避表决。
4、“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董事会提案:
赞成28999261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反对14983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1%;弃权0股。
5、“2003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董事会提案:
赞成28999261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14983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1%。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此次会议由山东正洋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该意见概要: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正洋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6月12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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