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一、担保情况概述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4年6月11日在深圳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控股90%的子公司深圳市雷伊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伊实业”)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申请的人民币6,000万元的最高额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雷伊实业公司目前实际仅使用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雷伊实业为本公司控股
90%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26层,法定代表人刘利,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截止2003年12月31日,雷伊实业总资产为人民币1.2亿元,负债为人民币7,090万元(其中贷款总额5,5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7,09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780万元,利润为2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73%。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1)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2)银行承兑汇票、减免开证保证金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3)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4)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保证担保范围: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发生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深圳市雷伊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进出口业务,自2002年成立以来业务扩展迅速,为进一步扩大出口,拓展新的贸易品种,需流动资金支持发展。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OO四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该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申请的人民币6,000万元的最高额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同时授权本公司总裁办理有关担保的事宜。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子公司具有偿还该笔贷款的能力。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截止目前为止,公司对外担保(不含控股子公司)累计为人民币7,6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6.57%;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9,900万元的担保(该笔担保按实际发生额2,000万元计算,按本公司持有子公司的股份比例计算),占公司净资产的21.58%。公司无处于逾期状态的担保。特此公告!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O四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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