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6月14日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应收表决票九张,实收表决票九张。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张维伦先生辞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职务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同意张维伦先生辞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的职务。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张海生先生出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董事联名提议,决定由公司董事长张海生先生出任公司总裁。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
经总裁张海生先生提名,聘任魏振富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部分董事变动的议案》
鉴于工作变动原因,公司董事会董事张维伦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一职。本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理解和接纳、并对他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积极工作,表示衷心地感谢。股东单位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推荐许伟文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5.审议并通过了《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7月15日召开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04年7月15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武汉市武昌武珞路28号长信大厦四楼,公司本部会议室。
3、会议审议事项:《关于董事会部分董事变动的议案》
4、会议出席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7月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有权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5、登记办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持书面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于2004年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外地股东可在2004年7月14日下午5:30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另需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股票帐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参会时应持原件方可出席。
6、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人:马文华、王丹凤
电 话: 027-88066666-8638、
传 真: 027-8806666-8888
邮政编码: 430060
特此公告
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6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伟文,男,35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科长、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附件3:
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部分董事变动的议案》、《关于张海生先生出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
鉴于工作变动原因,张维伦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和公司总裁一职。
董事会同意推荐许伟文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由公司董事长张海生先生出任公司总裁;同意魏振富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经审阅张海生、许伟文、魏振富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同意按规定将《关于董事会部分董事变动的议案》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发表意见人:李战良、刘佩莲、施伟
2004 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