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每10股转增3股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2元
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18日
除息及除权日:2004年6月21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4年6月2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28日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4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分配及转增股本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利润分配
以公司2003年年末总股本146,78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2元;国家法人股、社会法人股、社会公众股中其它机构投资者等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5元。
2、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2003年年末公司总股本146,78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前总股本为146,786,000股,转增后为190,821,800股。
二、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18日
2、除息及除权日:2004年6月21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4年6月22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28日
三、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对象
截止2004年6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法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金额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现金红利发放日前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当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生效后,由登记公司将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取到现金红利。
3、本次转增的股本由登记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记入帐户。每位股东按转增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转增实施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转增股本 转增后 所占比例(%)
(一)未流通股份 86786000 26035800 112821800 59.12
发起人股86786000 26035800 112821800 59.12
其中:国家法人股 83780000 25134000 108914000 57.07
社会法人股3006000 901800 3907800 2.05
(二)已流通股份 60000000 18000000 78000000 40.88
(三)股份总数 146786000 44035800 190821800 100.00
六、本次实施转增股本后,按新的总股本190,821,800股摊薄计算,公司2003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3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电话:0772—2516580 、2519434
咨询联系人:袁志刚、龙立萍
传 真:0772—2510401
地 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67号
邮政编码:545002
八、备查文件
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四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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