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4年4月22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公司拟以2003年末总股本1 9549787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2.8元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6月18日,除息日为2004年6月21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4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已托管的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4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国家股、法人股及高管持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公众未托管股份的股息在办理股份确认托管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领取。
五、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滨河路9号
咨询联系人:张贺书
咨询电话:0315—2702941
传真电话:0315—2702198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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