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佐:应减少或免除股息所得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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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 01:14 证券时报 | |||||||||
本报北京电(记者 于 扬 金 烨见习记者朱家俊)日前,在中国投资论坛上,国家税务总局研究院院长刘佐谈了对主要税种的改革趋势的看法。 刘佐指出,在投资征税方面,将倾向于对股息免征所得税或者由现在的20%税率征收减为按10%征收,从而鼓励投资。他指出,政府在固定资产所含税款扣除与否这一核心问题上已基本取得肯定性意见,增值税转型将于下半年在东北开始启动试点。在企业所得税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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