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负责人业绩考核实行动态跟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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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2日 12:38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杜鹃)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到底如何考核?昨天,市国资委给出了硬指标:实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双重考核。市国资委将对业绩考核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并建立必要的预警制度。 据了解,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期限一般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基本指标包括年度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即企业考核当期净利润同平均净资产的比率。任期经营业绩考核
每年10月份,由企业负责人按照市国资委要求和企业发展规划及经营状况,提出下一年度拟完成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上报国资委。国资委将根据国家和本市宏观经济形势及企业运营环境,对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进行审核后加以确定。 自责任书签订后,企业负责人须每半年将责任书执行情况上报市国资委,市国资委将充分利用效绩评价等手段加强过程监督,对企业营运中的突出问题发出警示通知单,提醒企业引起重视,督促企业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