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逾期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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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2日 01:06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3年3月27日为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屯河)在中国工商银行昌吉州分行的3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属于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贷款互保框架协议》范畴。上述担保于2004年3月27日到期后,新疆屯河与银行协商办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3,501万元,占200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8.64%,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9,990万元(其中逾期担保2780万元),对新疆屯河担保7700万元(含本次公告逾期担保3000万元),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外担保总额,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四年六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