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夫的“温柔一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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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 21:57 中国经营报 | |||||||||
编辑:杰雯 原定采访关志华的时间在5月初,因为那时国内化工事故频发,而巴斯夫却在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上,堪称世界楷模。但由于关实在太忙,采访一直到6月初才得以进行。这时,原定的采访主题不得不调整。
与采访许多国际大公司一样,我们的目光转向巴斯夫的中国战略上。但遍寻资料,除找到一些零星的数字外,一无所获,倒是巴斯夫在与中国合作伙伴组建的合资公司中,始终如一的绝对控股地位,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截至2004年5月,巴斯夫共在大中华区建立了10家独资公司和9家合资公司,而在9家合资公司中,除与中石化合资的扬子石化-巴斯夫公司和与中石化上海高桥石化合资的上海高桥巴斯夫分散体公司中,巴斯夫各分别持有50%的股份外,其余6家公司,巴斯夫都各持有50%以上的股份,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一向温文尔雅、行事低调的巴斯夫,却在与中方的诸多合作中,占据了绝对的主动。 对此,关志华没有正面回答记者。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同样的情形,在其他来中国投资的外资企业中,并不多见。毕竟,在与巴斯夫的合作中,中国人不仅出让了市场,还同时让出了合资公司的控制权。 而与其他合资企业经常出现“双方不和传闻”不同的是,几乎所有巴斯夫的合作伙伴都对巴斯夫表示了尊敬和满意。尤其是中石化,不仅母公司与巴斯夫合作了投资额高达29亿美元的扬-巴项目,其子公司——上海高桥石化也与巴斯夫开展了深入的合作。 这或许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巴斯夫占领中国市场的这一刀,出手不凡。 另外,雄厚而领先的技术实力,也是巴斯夫“击退”中国合作伙伴的“杀手锏”。 在上海聚四氢呋喃和四氢呋喃项目中,巴斯夫应用了其最新的专有技术。出于对专利权的保护,巴斯夫选择了独资。而在其他合资项目中,由于技术优势,巴斯夫也成功取得了企业的控制权。 关志华同样没有正面回答记者有关“技术转让”的问题。对于“看家本领”,巴斯夫“留了一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