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低谷电价普遍下浮20%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 10:33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杜鹃)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获悉,本市季节电价调整方案已得到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今后每年7至9月用电高峰月内,本市都将在目前实行的峰谷电价基础上,再降低谷电价、适当上浮平段电价、提高峰段电价,以引导用户错峰、移峰用电,降低用电高峰的供电负荷,确保夏季供电平稳。 在季节电价调整方案中,明确指出除农业用电外,低谷电价在对应的各类用电低谷电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执行峰谷电价的用户,低谷电价在现行各类用电低谷电价基础上下浮20%;执行两部制电价用户的平时段电价在现行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1%,执行单一制电价用户平时段电价在现行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5.5%。市发改委表示,希望全市执行峰谷电价的单位,重新调整用电时间,降低用电成本,转移高峰负荷,为本市安全度夏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