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套内面积缩水也应补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 07:30 深圳商报

  广东高院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向省建设厅发出司法建议:

  套内面积缩水也应补偿

  建议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先行与发展商明确约定

NEC百万象素手机1元拍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2004环球小姐总决赛 新浪招商引资征代理商

  头条提示

  省高院司法专家建议,省建设厅应尽快完善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条款,处理套内面积缩水情况,每平方米补偿价格可另行约定。

  针对逾期办理房产证的问题,省政高院建议,可考虑将约定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改为“按日”支付已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几,具体比率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为避免上述风险,消费者除了等待此项司法建议是否会修改买房合同之外,还可在买房合同补充协议中进行明确约定。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古国真通讯员张慧鹏)记者昨天从省高院获悉,广东高院近日向广东省建设厅发出司法建议:修改目前正在使用的最新版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示范文本的两个条款,以减少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房屋面积缩水应补偿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两种标准做为计价方式。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如果当事人选择建筑面积作为计价面积时,建筑面积符合合同约定,但套内面积有可能不符合合同约定。如果套内面积少了,业主难以获得补偿,可能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为根据现行合同示范文本,尽管合同第三条对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均有明确约定,但在第五条关于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的条款中,则只约定了按照“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出现不符合实测面积时进行的赔偿方式;而没有就另一项也作了约定的面积进行保护。此种情形容易产生纠纷。

  以一套商品房为例,其建筑面积为120平米,套内面积为100平米,公摊面积为20平方米。如果按建筑面积计价,每平方米单价为5000元,总价为120*5000=60万元;按套内面积计价则单价为每平方米6000元,总价为100*6000=60万元。(一般讲,无论选择哪种计价方式,其总价均总会相差无几,否则开发商有损失)。目前,业主往往选择按建筑面积计价。

  交楼后,实测建筑面积虽然达到120平方米,但套内面积只有98平方米,与原合同约定少了2平方米。按照现行示范合同文本第五条,业主既然选择按建筑面积计价,条款只约定了在建筑面积缩水的情况下进行的补偿,对套内面积没有明确约定。因此,套内面积少了2平方米就引起了当事双方的争执。

  省高院司法专家陈吉升建议,省建设厅应尽快完善第五条中的有关条款,明确对少了的2平方米套内面积,也应按照建筑面积缩水情况处理,但每平方米补偿价格可另行约定,即是按6000元/平方米、还是按5000元/平方米、或是别的标准补偿,双方可另行约定。

  延办房产证赔付标准当明晰

  目前,合同示范文本的第十五条约定了出卖人在未履行有关办证义务时,应按已付房价款的固定比率支付违约金。但不管逾期办证的时间有多长,出卖人所承担的违约责任都一样。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于是,逾期办证的期限较长时,业主会以此为法律依据请求对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调整;逾期办证的期限较短时,发展商也会以此为法律依据,请求对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调整,从而引发纠纷。

  广东高院建议,可考虑将约定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改为“按日”支付已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几,具体比率由买卖双方进行协商后确定。

  另据广东高院司法显示,今年1至5月,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3863件,诉讼标的金额达6.6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8.7%和74.2%。该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此类纠纷的妥善处理不但关系到规范房地产市场,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各级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古国真 通讯员张慧鹏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中国工人在阿富汗遭袭
胡锦涛出访欧亚四国
雅典奥运圣火全球传递
美国前总统里根病逝
八国首脑会议
纪念诺曼底登陆60周年
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赴美
《后天》 孙燕姿巡演
2004欧锦赛 NBA总决赛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