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双优”民营企业家大会参会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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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 18:57 新浪财经 | |||||||||
本次大会将是一次严格限定参会代表资格的会议,大会将只邀请全国各地(市县)在纳税或解决社会就业两个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作为正式代表出席会议,为此,组委会设立了参会者必须满足的六个硬性指标,并要求提供当地税务或劳动部门的有关证明文件。大会期间,组委会将为出席大会的民营企业家颁发纪念证书和纪念牌。 附:
(一)正式代表条件: 各省(区)、市(区)、县(区)在纳税和提供社会就业两个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民营企业董事长、总裁、总经理。具体条件如下(符合以下六个条件之一者方可申请参加): 1、2003年度,各省(区)、市(区)、县(区)上缴税收(含个人所得税)最多的民营企业; 2、2003年度,各省(区)、市(区)、县(区)提供社会就业人数(2003年12月31日就业人数)最多的民营企业; 3、2003年度,纳税达到3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 4、5年内累计纳税超过1000万元的民营企业; 5、提供社会就业人数超过500人(2003年12月31日职工人数)的民营企业; 6、近三年内,在纳税或提供社会就业方面获得过省级以上表彰的民营企业。 (二)特邀代表条件: 近三年内,在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慈善事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民营企业家,可向组委会秘书处申请作为“特邀代表”出席会议,组委会秘书处将根据申请人的贡献情况和申请先后顺序,确定100位作为“特邀代表”出席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