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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联手抑制境外资金流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 02:34 新闻晨报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国家发改委、中国银监会、国家外汇局5月27日联合颁布了《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办法自颁布之日起30天后施行。

  办法明确规定,境内外资银行外债总量以及中长期和短期外债结构调控目标,由国家发改委、银监会、外汇局根据相关情况合理确定。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规定,境内外资银行借用的外债资金不得结汇,还本付息不得购汇。除出口押汇外,境内外资银行向境内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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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发放的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办法控制了境内外资银行外债规模,并且对外债资金结汇进行严格限制,从而将有效抑制外资流入国内,从另一条渠道降低人民币的投放量,减轻通货膨胀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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