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打造“透明政府” 不涉密信息向市民敞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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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 16:31 浙江在线 | |||||||||
杭州日报 日前记者获悉,《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十月一日正式实施,凡不涉密的政府信息将一律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而公开虚假信息、隐瞒或不提供应当公开信息者将会受到处罚。我市由此成为继上海、广州、深圳之后全国第四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立法的城市。
四类十六种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等六种情形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都应当免费向公众公开。主要包括四大类十六种: 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方面。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分配、廉租房的建设和申请情况等; 政府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包括市政府规章、各级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分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包括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投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决算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相关情况等; 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包括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 为充分保障市民的参政、议政和督政权利,《规定》还规定了政府信息的预公开制度。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起草机关或决定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草案,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后再作出决定。 八种途径确保信息畅通 一是杭州政府门户网站(www.hangzhou.gov.cn)及其69个子网站。基本上囊括了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通过区、县(市)政府的网站,可链接所属职能部门。须公开的信息在这些网站上都能查到。二是政府公报或其他公开发行的政府信息专刊。市政府办公厅主办的《杭州政报》刊登的文件与红头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三是报刊、广播、电视、计算机信息网络等媒体。四是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或设施。五是新闻发布会。杭州全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首批28位新闻发言人已对外亮相。六是开通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热线。七是各级各类档案馆及现行文件查阅服务中心,如城建档案馆、市档案馆等。八是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政府信息的形式。 负有信息公开义务的部门应当编制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本部门专门的受理机构和咨询电话,以及申请信息公开的具体程序、方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