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买断式回购主协议签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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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 05:48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国际金融报记者 周洪涛 发自上海 6月3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与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共同组织的国债买断式回购主协议签约仪式在上海举行。业内人士称,债券买断式回购的推出,预示着债券市场发展将会步入一个全新的快速阶段,银行间债券市场正蕴育着新一轮的创新。
来自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上海市金融服务办的领导,代表全国近千家交易成员的45家金融机构,以及来自有关媒体的代表,以签署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断式回购主协议的形式,庆祝买断式回购这一新生交易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落户。 买断式回购交易的推出,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作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一种新型的市场工具,买断式回购具有质押式回购同样的融资功能。同时,回购期间债券所有权会发生转移,在实现融资目标的同时也具备了一定的融券功能。买断式回购的推出,将会大大改观质押债券被大量冻结的格局,从而有效地盘活债券存量、活跃现券交易;将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新的有效规避风险、增加收益的工具。 自5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印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断式回购主协议〉的通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银行、杭州市商业银行、汇丰银行上海分行、鄞州农村合作银行、东莞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服从有限公司等18家机构,成为5月20日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买断式回购交易前夕首批签署了该主协议的金融机构。 截至6月3日,已有200多家市场参与者签署了主协议。自5月20日中国工商银行与上海银行通过交易系统达成了首笔买断式回购成交起,截止到6月2日,10个交易日共有18家机构成交21笔、金额17.14亿元。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6月04日 第十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