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利被判还贷5400万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 02:00 京华时报 | |||||||||
作者: 叶永笔来源: 本报讯(记者叶永笔)昨天,三峡水利(600116)发布公告称,其已收到法院“要求其为万州公司欠银行贷款及利息约计5400余万元的担保,负连带清偿责任”的判决。目前,三峡水利已对此判决提出异议,并准备上诉。
记者从三峡水利资料发现,1999年3月10日,万州公司在万州建行贷款5000万元,当时由三峡水利提供担保。然而,该笔借款在2003年9月28日到期后,万州公司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尔后,万州建行将万州公司和三峡水利告上法院。经判决,由万州公司和三峡水利偿还该行贷款本金5000万元及贷款利息394.60万元(2004年3月31日后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时止),并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三峡水利证券部有关人士昨天表示,公司已准备就此判决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