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入市”路漫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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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 09:28 21世纪经济报道 | |||||||||
5月29日,马来西亚宣布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此前,新西兰和新加坡都已先后完成这一步骤。我们可以预料,在不久的未来,会有相当一批国家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但却并不能因此期待中美谈判的速战速决。 美国当地时间6月3日上午,美国商务部将首次就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举行听证会。
市场经济地位的重要性,在最近的彩电反倾销案中已经清晰可见——美国即将对中国产彩电征收最高可达78.45%的关税。出现如此匪夷所思的结果,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未被给予市场经济地位。 按照WTO规则,当反倾销案发起国的调查当局认定被调查商品的出口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时,可以引用与出口国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当的替代国的成本等数据计算所谓正常价值,并进而确定倾销幅度,施以对应的征税措施。这样,作为替代国的印度,其平均原材料价格是中国的6倍,成本的高估使得中国企业在反倾销应诉中先输一招。 有关调查数据表明,截至2004年2月,中国遭受的外国反倾销已经超过600起,为全球之最。更为甚者,我国参与积极应诉的胜诉率只有35.5%,这与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直接相关,它在客观上鼓励了别国运用反倾销手段对付中国的产品。 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始作俑者正是美国,早在1980年美国第一起对华薄荷醇反倾销中,美国商务部就采用了第三国的成本标准。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谈判的最后阶段,美国抛出了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迫使我国同意其他成员国可以在中国加入WTO后15年内,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入市”问题由此形成。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在去年的研究报告中,通过算术平均计算,得到中国市场经济程度在2001年的总评分为2.51分,折算成百分比近似为69%,超过了市场经济临界水平60%。卢中原、胡鞍钢和樊纲、王小鲁两个小组的研究也得出类似的结果。 但是,欧盟、美国并没有因此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恰恰相反,中国要想通过这两道关口均非易事。欧盟继1998年宣布将中国从“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中取消之后,5月底将就彻底取消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提交初步评估结果,此结果的提交如同美国即将举行的听证会一样,仅仅是漫漫长途的一个开始,不过,已经走在前面的欧盟,其渐进式做法会否为美国仿效也未可知——他们毕竟不同于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可以期待与中国建立自由贸易区获取更大的利益。 美国去年对华贸易逆差很高,其国内钢铁、纺织等行业的压力从来不曾减小,因此中美非市场经济问题在国际贸易当中实际不是一个学术问题,而是一个涉及实际利益的政治问题,既不能按照几个指标的衡量来完成最后的判定,也没有国际上公认的标准。因此,有学者提出,可以利用朝核问题、伊拉克的问题、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等一系列筹码来争取市场经济地位的早日实现。 对此,去年12月8日,温家宝总理访美期间,就中美公平贸易和经济合作提出了五条原则,建议将发展、平等、互利作为两国合作的基础,并且主张“不把经贸问题政治化”。这个原则是中国对美的期望,也将是中国所秉持的基本原则。将经贸问题政治化,一种可能是增加中国博弈的砝码,另一种可能是将问题复杂化。无论如何,由应对美国对市场经济国家的六项标准入手,都是一种务实的开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