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入股比例有望不设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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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 16:12 深圳商报 | |||||||||
技术入股比例有望不设限 调查显示,技术入股已成深圳高科技企业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主渠道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林若飞)在2003年度中国医药科技十大新闻榜上,深圳市赛百诺基因技术有限公司研制成功基因抗癌药物“今又生”可谓备受关注———它是世界上第一个领到“出生证”的基因治疗药物。但人们也许并不知道,这家公司是在技术入股的基
在深圳,像这样发展迅速、成果斐然的技术入股企业还有很多。记者昨天从深圳市科技与信息局了解到,深圳市技术入股实施情况全国领先。据统计,现有技术入股企业已经超过1200家,入股技术的作价金额和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断扩大。技术入股不仅成为发展民营高科技企业和吸引“海归”的重要手段,而且加快了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引入深圳、扎根深圳的速度,提高了深圳核心竞争力。 技术入股企业逾千家 据介绍,深圳市企业技术入股现象起见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九十年代逐渐增多。目前全市正式规范登记的技术入股企业超过200家。此外,深圳市还存在大量未正式登记的技术入股企业。据调查,深圳未正式规范登记的技术入股企业数量远远大于正式登记的技术入股企业,估计超过1000家。 调查显示,大部分入股技术作价在100万~500万元之间,技术入股占注册资本比例在20%~50%之间。(具体见右图) 入股比例有望不受限制 1998年,深圳市出台了第一个规范技术入股行为的规章《深圳经济特区技术成果入股管理办法》,规定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属于高新技术成果的,其作价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以超过20%,但不得超过35%。 随着时间的推移,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对上述比例做了数次修订。1999年9月24日,市政府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规定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的,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其作价出资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可扩大到35%。2000年《深圳市关于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的若干规定》中又明确规定:以专利、非专利技术成果入股的形式投资的,其技术成果作价可占注册资本的25%,经市科技局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的作价金额占注册资本的35%。2001年10月,深圳市工商局又规定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注册公司时,不再限制高新技术成果的作价出资比例。目前,深圳首部民营企业法规已提交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研究讨论,提出技术入股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不受限制。 技术入股成科技成果转化主渠道 实施技术入股的核心目的是支持技术创新。市科技与信息局负责人认为,近几年,虽然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很快,但企业的核心技术不足,原创性技术成果更少。推行技术入股政策以后,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高科技企业的发展,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形成起了很大作用。国家科技部组织的一项调研显示,技术入股已经成为深圳高科技企业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渠道。 实施技术入股,还为海内外技术拥有者提供了一个创业平台。1999年,在新加坡留学的邓国顺博士带着他的发明“优盘”专利赶来深圳参加首届高交会,很快获得投资商支持,邓国顺以技术入股,占41.5%股权,深圳市政府也给邓国顺的项目提供了12万元的创业开办费。今天,“优盘”已成了一个拥有“全球销量第一”桂冠的“金凤凰”。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林若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