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董事总经理:大幅提升基金创新动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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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 06:3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韩方河 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与实施,必将对我国基金业乃至整个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这部证券投资基金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基金业在我国经济和资本市场中的地
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实施有助于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整个基金行业的规范发展。自1997年11月14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基金业资产规模从最初的40亿发展到目前的2000多亿,但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暂行办法中的部分内容已经不能适应、甚至限制了基金业的进一步发展。新的证券投资基金法通过对管理人与托管人的资格、管理人与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基金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基金持有人大会等的法律规定,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各方将在一个透明度较高、预期较稳定的法律环境下运作,违法的竞争行为、不规范的操作手段和不必要的干扰因素等都将为市场所不容并逐渐被摒弃,各基金公司将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中发展壮大,这不仅有利于保护广大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更有利于促进基金行业的规范发展。 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实施将大幅提升我国基金业的创新动力。在短短几年的快速发展中,各基金公司强烈的创新需求、不断增强的创新能力和对创新的不懈探索与追求,造就了今天蓬勃发展的中国基金业。然而在基金公司孜孜不倦致力于创新的同时,相关法律的缺失却逐渐显露出一种瓶颈制约。正是在这个背景下,证券投资基金法从多个角度充分考虑了基金业发展与创新的需求,在许多方面为金融产品的创新留下了空间和余地。可以相信,在崇尚创新的行业精神指导下,在法律环境的有利支持下,我国基金业必将迎来发展史上的又一次创新高潮。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实践已经证明,严格监管、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是行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基金业六年来的高速发展,正是得益于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和对基金持有人利益的高度重视。作为中国第一批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华安公司始终秉承投资者利益至上原则,稳步发展、勇于创新,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值此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之际,我们将一如既往,以实际行动投身到基金业新的发展进程中。 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之后,我们积极组织专题讲座,请中国证监会专家和公司有关法律人员对员工进行全面培训和重点条文解读,确保广大员工吃透法律精神,提高法律意识,在日常运作中自觉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相关规定规范经营行为,专业理财、诚信服务,将保护投资者利益放在最为突出和重要的地位。与此同时,华安公司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举办各类宣传活动,切实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引导广大投资者准确理解这部行业新法内涵,全面了解基金业发展最新情况。 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实施为基金业的发展提供了创新空间,华安公司将充分利用这次发展契机进行产品创新、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设计出更多的符合投资者需求的新产品,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线;并通过一系列的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为投资者带来更加良好的回报。我们愿与同业一道,开拓进取、依法创新,为推动基金行业以及证券市场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