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私了”百万赔偿金“泡汤”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31日 18:12 经济参考报 | |||||||||
(摘自《湖北日报》2004.5.25)10年来,我省高达数百万元的国家赔偿金,却无一家单位申请,备受冷落。无独有偶,从1998年到2000年,深圳每年财政拨款的5000万元国家赔偿金,几乎分文未动。座谈会上代表认为,国家赔偿金的普遍受冷落,从另一个方面印证了“公案私了”现象的盛行。 财政的各项资金一向都是各部门追逐的热点。然而我省国家赔偿金备受冷落,10年无
各部门为什么“忍痛割爱”,公案私了,说到底就是一个字——“捂”。怕家丑外扬,怕受公众监督,怕影响政绩。实际上,百万国家赔偿金10年“睡大觉”,是将应由国家支付的“管理成本”揽给部门承担,这其中酝酿着几多危机。首先部门犯错,部门赔偿,容易形成既当运动员又作裁判员的非公正环境,使受害者的权益得不到维护;其次,公案私了,长相以往,到头来可能造成部门“吃不饱皇粮吃杂粮”,部门因自掏腰包造成经费紧张,引发新一轮的“罚没潮”;最后,在“私了”的名义下,正义得不到伸张,必然影响法律的公正和国家的形象。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4-5-31星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