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辉斯:广东企业年金办法有望年内出台(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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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 08:52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记者 申兴 周桂清 通讯员 周峰 昨日,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举办的企业年金研讨会上记者获悉,5月1日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以来,广东大量企业表现了对企业年金的浓厚兴趣,同时广东省相关管理办法有望年内尽快出台。 上图:龙辉斯表示,广东省企业年金管理办法正在拟订中,将尽快出台。申兴/摄 企业年金是第二养老支柱 据参与研讨会的专家介绍,企业年金简单地说就是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条件下为企业职工建立的辅助性补充养老保险,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体系中的第二支柱。 我国正在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由基本养老、补充养老以及个人的商业养老保险共同构成,就是一般所说的养老保障的“三支柱”,其中基本养老称第一支柱,又分为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两部分;补充养老称作企业年金,由雇主和雇员共同交费构成。 记者了解到,企业年金目的是为了让企业的员工在退休的时候享受高于社会一般退休待遇的养老金计划。为了鼓励企业建立年金,国发[2000]42号曾规定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以从企业成本中列支。 企业年金完全采取个人账户方式管理,所有资金全部记在个人账户名下,归个人所有。企业年金通常存放在银行,通过存款、购买基金、购买国债、保险和股票等方式实现理财增值。 来自香港和日本的专家认为,加快发展企业年金不仅有利于保障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同时有利于吸引人才。因为年金体现了一种差异,而这种差异就体现在企业年金的高低上,越是高级人才,在企业年金上享受的金额就越大。因而好的企业常常是为员工建立长期的企业年金制度。 广东省相关管理办法正在拟订 据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级巡视员龙辉斯介绍,根据1999年国务院的要求,广东省对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进行了全面整顿,除深圳外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均已停止办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转为企业内部可按自愿原则,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 到2003年底,广东省参加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有1424户,参加职工有11.1万人,基金滚存结余仅26亿元。目前全省参加企业年金的主要是广州部分省属单位和深圳蛇口一些效益比较好的单位,还大有潜力可挖。广东省相关管理办法正在拟订中,将尽快出台以规范和促进其发展。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行长助理马力表示,目前国内只有八家银行具有企业年金托管资格,即工、农、中、建、交通、招商、光大、浦发。 浦发此番在广州大张旗鼓推广企业年金,就是看中了广东的巨大潜在市场,同时也是由于该行确定了把年金业务作为中间业务收入重要来源的思路。记者昨日现场看到,继深圳大亚湾核电站之后,广发证券、广东中旅和广东航运局三家单位现场与浦发签订了《企业年金业务战略合作意向书》。 广东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构想 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三个基本条件: 一是已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的企业。 二是生产经营稳定,而且经济效益较好,有能力为本企业建立补充保险的企业。 三是已成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等民主集体协商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的企业。企业年金筹集的两个来源: 一是由企业出资,二是企业和职工按约定的比例共同出资筹集。 企业筹集的年金费用,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一个月平均工资总数,企业和个人双方筹集的企业年金费用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两个月平均工资总额。 与企业年金有关的五个当事人 机构 地位 委托人 企业年金理事会等机构 参加企业年金计划成员 受托人 企业董事会或行政领导 接受企业员工委托组织实施 企业年金计划的机构负责人 账户管理人 银行 负责个人账户的记录工作 托管人 银行 负责监督企业年金运作的情况 投资管理人 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投资公司、信托公司等负责企业年金的投资运作 (子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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