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全年免税3.82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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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 07:38 北京青年报 | |||||||||
“四业”经营户符合政策获得政策优惠 本报讯记者昨天自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根据近日31个省份国家税务局和26个省份地方税务局上报的检查数据,按照第一季度的免税额推算,预计全年可免税3.82亿元。 据悉,各省市税务机关上报的检查数据,在各地检查的153.9万涉农经营业户中,有1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及时制定了系列涉农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将销售农产品为主的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统一上调为月经营额5000元、按次(日)经营额200元;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个人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取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小贩免予办理税务登记等。上述政策的制定为减轻农民税收负担提供了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指出,综合今年前4个月的工作,各地在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包括部分地区仍存在着宣传工作深度不够、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执行不全面以及政策执行存有漏洞等问题。1 作者:齐雁冰 |